第一百八四章:矛盾
矛盾是在两个或更多陈述、想法或行动之间的不一致。汉语辞源出自《韩非子》中《难一》所述故事。在逻辑中,矛盾被更加特殊化的定义为同时断言一个陈述和它的否定。在口语和辩证法中,矛盾有着同形式逻辑中完全不同的意义。
矛盾,也就是亦称“自相矛盾”。指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作出的互相矛盾(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或互相反对(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判断。
西元前6世纪,克利特哲学家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这句话有名是因为它没有答案。因为如果艾皮米尼地斯所言为真,那么克利特人就全都是说谎者,身为克利特人之一的艾皮米尼地斯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所说的这句话应为谎言,但这跟先前假设此言为真相矛盾;又假设此言为假,那么也就是说所有克利特人都不说谎,自己也是克利特人的艾皮米尼地斯就不是在说谎,就是说这句话是真的,但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又会产生矛盾。因此这句话是没有解释的。
全能悖论始见于中世纪,因在基督宗教的教义中,至高无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因此亦称全能上帝悖论。全能悖论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证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这观念隐含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会是全能的。
全能悖论可以有很多种问题变化,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
上帝能创造出他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吗?
上帝能创造出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吗?(一般性论述)
依此推论,若果上帝做不出他举不起的石头,他就不是全能。反之,若上帝举不起这块石头,他亦不是全能。当然这只是单独片面考虑"全能"这个词而已,如果结合全智考虑的话,上帝当然不可能创造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有一个类似的变形,称为万能溶液悖论:“是否存在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
另一个变形关于人类的品德。上帝是全能的,上帝希望人类善良,因此上帝应当使每个人都变得善良。但现实并不是这样,所以上帝并不是万能的。
依此推论,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溶液的话,那么,该用什么容器装?反之,如果有容器可以装它,那它就不是万能溶液。当然,从容器角度讨论万能溶液悖论有一定严密性问题,因为“存在该种溶液”与“存在相应的容器来盛装”没有必然联系。
辩证法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矛盾首先是物质的,其次才是意识形式上的反映--作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它们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例如,如果没有A与B之间的冲突,就不会转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会有盾,矛盾之间不断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其发展,现在演变成导弹与导弹防御体系的矛盾。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还必须注意: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矛盾是客观与主观的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也包括主观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观思想所认识,矛盾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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