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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戈壁上的女仆


  九十四戈壁上的女仆

  喀斯特死亡夜已经过去一年了,尽管这场大灾难造成全城近十二万人死亡四万多人重伤难愈,幸存者不足两万,不过时间是伤痛的最佳治愈剂,随着时间推移,人们不再关注它也不再持续地谈论它,故而相应的,造成这次事件的元凶,被大多数人称作“月之魔女”的艾梅也不再是人们话题焦点。

  毕竟,比起已经过去的灾难,现时的事件更是令人注目,而现时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格林帝国对桑特的复仇之战。

  去年三月,桑特王国对格林的附属国费扎兰特发动了全国性的攻击,虽然因落入格林人的圈套损失了两个军团的兵力,还搭上了桑特最具影响力的玫瑰子爵和王国继承人大皇子,但因为全桑特军民的全力以赴加上国王的运筹帷幄,最终坚壁清野打败格林人,不但让格林人损失掉7个师团,甚至连国王都成了阶下囚,最终不得不赔款了事。

  这件事在桑特人看来不啻为一个伟大的胜利,尤其是格林皇帝在赔款回国后宣布由皇孙接任帝国代理,自己退居幕后,桑特人更是欢呼雀跃,而国王肯尼特路三世的声望也一时间被推到顶峰——试想,在格林与桑特交恶的一百多年里,有哪个国王能做到俘虏格林皇帝这么NB的事情啊?群臣数次推举国王称帝,但肯尼特路以年老力衰王孙逝世为由拒不称帝,后被史学家加封“贤王”之称。

  至于战争的过程,从费扎兰特大火,到桑特军团败退,还有之后的喀斯特阻击战,及奠定胜利的骑兵游击战,除了少数死心眼的学者,几乎没人清楚这些事情的过程。

  而艾梅,这个喀斯特死亡夜的罪魁,则被描述成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大魔女,相反的,死在喀斯特的派尼尔玫瑰男爵则成了为守卫喀斯特而牺牲的英雄。

  当然,既然成了英雄,那么玫瑰家自然不能交给已经魂归天国的男爵和子爵了,经过大半年的分化笼络,国王顺利将失去主心骨的玫瑰家所有大部分资源收归国有,曾经赫赫有名的玫瑰骑士,如今也成了皇家玫瑰骑士。

  虽然曾经辉煌的玫瑰家已经不再存在,成了昨日黄花,但从本质上来说,玫瑰家收归国家,少了贵族和皇室的内斗,补充了国王的力量,反而加强了整个桑特的国力。除了少数死忠于玫瑰家不满于国王做法的骑士和玫瑰家臣们,所有人对这一年来桑特的变革都很满意。

  削弱贵族力量,整合全国资源,国王的改革渐渐收到成效,准备在积累够力量后再发动一次格林侵攻战。

  然而就在桑特的侵攻计划还未开始制定之际,格林已经提前带给桑特一个大礼物——

  在格里菲斯四十四年,桑特皇历二百八十四年的三月三日这一天,格林帝国没有给出任何借口也没有举起任何大义之旗,直接从费扎兰特出兵,以两个骑兵团的兵力奇袭,侵占了桑特的边境某小镇。

  然后,格林帝国的使者才带着格林帝国监国皇孙的“战书”交给边境谋城。

  战书只有寥寥数字,格林人的战意已跃然纸上——“战争开始了,给你两个选择:战死还是投降?”

  虽然完全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但国王肯尼特路只能选择“战”,至于“死”,他倒还真没想过,他有信心打败格林,至少是在本土打败这个强大的帝国。

  于是,第三次格林桑特战争开始了……

  …………………………

  虽然战争再度开启,但因为我们这一卷的内容并不是讲战争,而且茄子也懒得写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所以,我们就略过这些不再提了。

  让我们把视线转移到格林和桑特交战战场几百哩外的戈壁上,在这个被人称作死亡戈壁的戈壁滩上,近一年来活跃着一只叫做“月季团”的沙盗组织,虽然周边城市组织过几次围剿,可每次都因为实力不济败给沙盗们,再加上月季团造成的破坏远小于几年前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他们只收保护费,偶尔抢劫一下费扎兰特和桑特的军火商及黑心商贩,而且从不杀人,所以后来桑特军队对月集团的围剿也就不了了之了。

  强盗比官兵还厉害,这种事情放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但自从周边城市的城卫队们了解到这些沙盗的部分情况,也就不再惊讶了。

  因为这些沙盗是由部分逃出喀斯特和后来不愿归拢国王手下的玫瑰骑士和军官组成的,而他们的头领也是曾经赫赫有名,生擒过格林皇帝的重剑士四六大队长。试想,对手是曾经的玫瑰骑士,是三十人能击溃几百人团队的大陆最NB骑士,谁能搞的定?所以,既然大家进水不犯河水,那就各自安好,和谐共处了。

  四月的一天,在处理完一支秘密贩卖人口的人贩子队伍后,月季团队长诃卢携手下的二十个弟兄带着五个不愿意回家的被贩女子踏上回家的路。

  这一年多来虽然表面上看着他们战无不胜,打的所有对手屁滚尿流,但心细的诃卢心里明白,他们只是表面看着光鲜,实际上已经穷的快破产了。

  毕竟要养活数百人的骑兵队需要巨大的后勤补给,而身为沙盗,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获得足够的给养,再加上队伍里有很大一部分成员是玫瑰骑士,他们宁死也不肯打劫正规商人,所以月季团外出行动能得到的资源很少,在耗光他们从喀斯特和玫瑰家带出的资源后,月季团已经入不敷出,眼看只能支撑不到一个月了。

  “诃卢队长,队长!”

  诃卢的思绪被一个黑皮肤的年轻小伙子打断,这个小伙子是诃卢手下的新人,是从军火商手下救出的奴隶,因为看他人品不错身体素质棒,才收到手下当侍从的。这一次因为任务简单,抱着锻炼新人的想法,诃卢才带着他来的。

  “什么事情,敏斯特?”对新人,诃卢总是很能容忍,所以团里的年轻人和新人们都很喜欢这个不耍威风的队长。

  “队长,你说,这几个姑娘为什么不想回家啊,明明我们已经救了她们,只要跟着二队进城找她们国家的使馆,不就能回家了。”

  名字叫做敏斯特的年轻人策马靠近队长,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呵,不为什么,你想想,你自己为什么不想回家?”

  “啊,这样啊,真的是这样吗?我以为只有我是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呢,看她们的样子很正常啊,为什么父母不要。”敏斯特是神圣南汀王国的人,因为出世时全身都是黑皮肤,他的父母怕被当成异教徒,只有将他卖给人贩子,于是在敏斯特十几年的年岁里,他被当成奴隶、下仆、劳工,转卖过数次,辗转数国来到桑特,最后被月季团救下,成为月季团的一员。

  “并不是只有和大家长得不一样会被当成没人要的理由,还有无数原因,譬如贫穷饥饿,被债务逼迫等等等等,都会变成使人成为商品的导火索。看,这几个姑娘,都是因为种种原因,被家人卖给人@口贩子的。也正是因为被家人出卖,没有了家,所以她们才不愿意回去,因为就算回去了,也有可能再次被卖……”

  说到这里,一种凄凉的感觉自心底升起,诃卢觉得自己和她们,和敏斯特都是一样的人,曾经身为玫瑰骑士的他已经没了家,他现在在这里,只因为团长是曾经的四六大队长,军师是曾经的阿贝总参谋长。

  呵,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诃卢顿时没了兴致,一边敷衍着敏斯特好奇宝宝无穷的问题,一边双眼无神望着前方无尽的戈壁沙漠。

  这片曾经吞噬旅人的戈壁在月季团的经营下已经不再狰狞,安全的道路都被月季团做了牢靠的标记,虽然过路要交保护费,但比起绕路的花费已经便宜很多了。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恢复当然的荣光,以骑士的身份返回战场,重新获得荣誉和地位啊。

  诃卢的心思同大部分玫瑰骑士一样,虽因忠于玫瑰家不想投靠国王,但不甘平凡的心又时时刻刻折磨着他。可在这个国家,除了投向国王,已经没有办法获得荣誉了,至于当沙盗,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嗯,队长你说啥?你要吃狮子头?哈,五年前我跟着商队去极东,还真有幸吃到狮子头,那是很大的肉丸子,可好吃了……”

  聒噪的敏斯特彻底打断了诃卢的思绪,他摇摇头,想解释自己并不是想吃什么,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的视野中出现了一种不同于戈壁背景的灰和黄,是黑与白的舞动,夹杂着棕色的虚影,偶尔带起闪亮的反光。

  十哩外的异常景象不光是被诃卢发现,连敏斯特和骑兵队的其他小伙子们都注意到了,其中有个视力特别好的年轻人分辨出那是什么东西。

  “队长,好像是一群人在打架呢,但他们的速度太快看不清楚,我们再走近点吧……啊,不对,不是一群人打架,是一群人在打一个人!”

  诃卢也看出来了,在带着几个小伙子往目标前进了一段距离后,他甚至能确定,那个黑白身影是个很强的战士,独自一人硬抗数敌还毫不显弱,身穿土黄色伪装服的敌人正在慢慢减少。

  “队长!太不可思议了,我应该没看错吧,那个黑白色的是个小姑娘,还是个小女仆!!!”

  诃卢也看出来了,不光看出来了,还马上联想起那个穿着黑白女仆装,在敌群中七进七出,完全在戏弄对方的小女孩的身份。

  “那是,艾梅小姐,已经失踪了一年的艾梅……”

  “嗯?艾梅,谁啊,好像很厉害的养子……”敏斯特没有听过艾梅这个名字。

  “艾梅,就是那个造成喀斯特死亡夜,直接导致十几万人死伤的月之魔女。”

  听到诃卢的解说,小伙子们大吃一惊,马上勒住缰绳——那是一出手就杀了十几万的月魔女啊,他们过去不是送死吗?

  但诃卢没有停下,他也懒得给大家解释。

  虽然艾梅是月之魔女,毁掉了一整座城市,但她也是曾经的战友,共同服务于子爵大人的强大法师,同时还是子爵大人追认的妹妹,说起来还要算是诃卢的半个主人。

  艾梅大人,在您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你非要做出那种事情?

  以几哩外依旧在敌群中舞动的黑白身影为目标,诃卢策马加速赶去,身为一个正义的骑士,诃卢有很多话想问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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