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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秋风萧瑟杀戮起


  却见马夫头染白霜,满发银白,绝对不只表面上看去的四五十岁。

  还有他拉缰绳的双手,手掌庞大,跟蒲扇似得,异于常人,不是天生所致,就是后天练成。

  一双手,骨节粗大,跟藏了小钢珠似的,是个明白人都看得出来,这马夫是练武之人,一身功夫在手上,而且功夫不浅。

  再看马夫虽然上了岁数,但深秋时节,却只穿了一件单衣,麻衣也掩盖不住他身上的贵气,这表明他不仅是简单的马夫,可能是大家族的强者。

  至少,马车中坐着的人,绝对不一般!

  马车,是普通的马车,但是拉马车的马却不一般,是西戎郡产的名驹——脚踏青云!

  这西戎郡产的青云驹,可不是王布衣身下的杂**可以比的。

  青云驹的马身健硕强壮,皮毛光滑锃亮,犹如绸缎,纯色没有一丝杂毛,只有马蹄处,生有一撮青色如云的毛发。

  青云驹以千里马著称,扛物和耐力不行,却能够奔跑如风,日行千里,马蹄上的青色毛发飘动起来,如同天马踏云,这也是名驹的名号得来。

  如此名贵马驹,价格自然昂贵,一匹千两白银,而且是有价无市,绝非暴发户可以买得到的。

  而且青云驹还有着等级划分,一蹄有青毛最次,四蹄皆有青毛最高贵,而王布衣眼前见到的青云驹,两匹皆是三蹄生有青毛,赫然是青云驹中的极品。

  两匹极品青云驹,五千两白银!

  由此可见,这马夫和马车中坐着的人,绝非一般,非同小可。

  王布衣推断,他们应该来自大户人家,具有深厚的沉淀。

  若是其他时候,王布衣自然乐意结交一番。

  但是此时,在快要入冬的时候,如此的大户人家,出现在荒凉的官道上,而且没有队伍保护,这不若是,将一块肥肉扔在狼群中吗?

  “不仅坏了我的兴致,还给我惹来了麻烦!”

  王布衣抽出一把刀子,猛地插在杂**的臀部。

  马匹嘶鸣一声,前蹄扬起,然后狂奔而去。

  “这小子!”

  马夫双眼微微一眯,眼皮底下闪过一丝精芒,他挥动马鞭,驾驭青云马。

  青云马果然不是王布衣的杂**可以比的,三蹄踏云,一骑绝尘,王布衣用刀子插马臀都没用,眨眼的功夫被赶上了。

  “你赶上来干嘛,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王布衣脸上有些不悦,他已经表现的如此嫌弃,但对方还是像狗皮膏药般贴了上来。

  “少年郎,我家小姐想向你讨几首诗。”马夫大声喊道,一脸正经。

  马夫白发飘动,年纪很大,但王布衣瞧见,马夫的眉眼在笑,很是不良。

  “他是故意的。”王布衣气得咬牙,对方竟然故意要将他拉下水。

  “这下走不掉了!”

  王布衣双脚一夹马肚,然后轻轻一蹬,整个人立即倒飞出去,任由发疯的马冲了过去,而他自己则平稳的落在地上。

  马夫见王布衣停了下来,他也拉住缰绳,将马车停下。

  骤然间,荒凉的官道上,气势突然不一样了,一片肃杀!

  “少年郎,你怎么停下了?”马夫问道。

  “你们被盯上了。”王布衣平静地说道。

  “哦,怎么说?”马车中传出一道好听的声音,这次不是马夫说话了,而是那个神秘的大小姐。

  “我们这样低调,也会被人盯上?”马夫也露出好奇的神色,他看得出来,至少眼前的少年郎,认出了他们的身份。

  “你们用两匹青云驹拉马车,还算低调!”王布衣笑了,这两匹青云驹,至少价值白银千两,落在强盗眼里,就是两块肥美的大肉。

  “你认得是这是青云驹?”大小姐一声惊疑,声音好像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动听。

  “少年郎,你的眼睛是雪亮的。”马夫道。

  “强盗的眼睛更是贼亮!”王布衣的目光突然凛冽起来,扫过官道旁的土坡。

  “他妈的,早就被发现了!”

  “他们站在那里聊了半天,不是被发现了才怪!”

  “操!这是蔑视咱们山寨吗?”

  “老子说吧,躲什么,直接出来拦截不就得了吗!”

  “杀出去!”

  土坡后面传来一阵粗鲁的咒骂上,随即就有几十个强盗冲了出来。

  这些强盗,一个个人高马大,身穿单薄的粗布麻衣,煞气冲天,裸露出的皮肤上,爬满了狰狞的疤痕。

  那是罪恶和荣誉的标志!

  “杀!”

  “马车里的妞,献给老大!”

  强盗不讲道义,连开场白都省去了,直接杀了过来!

  “赵老,我们将那公子连累进来了。”马车中传出一丝叹息,看得出来,坐在马车中的大小姐心地善良。

  “小姐坐好,这少年郎只能听天由命了。”

  名唤“赵老”的马夫低声说道,抓住缰绳的手掌猛地攥紧,准备出手。

  这时,秋风,乍起!

  王布衣目光一寒,伸手从背后取出蟒月弓,张弓搭箭。

  碧寒青空,玄月射天!

  “咻!”

  一支箭,驾驭着萧瑟的秋风,横贯冲过来的众强盗,直接“噗嗤”一声,贯穿了一个人的头颅。

  顿时间,白红的脑浆飞溅,那人的头颅像裂开的西瓜,整个身子被利箭的力道带飞起来,掉下马去。

  马匹惊惧,四蹄践踏,将那人的尸体踩得稀巴烂,死相很惨!

  一瞬,官道陷入一片死寂,马夫,马车中的大小姐,包括马贼,全部愣住了。

  谁会知道,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稚气未脱,杀戮却如此果断。

  更为恐怖的是少年郎的实力,张弓搭箭,一气呵成,百步之外,射杀敌首!

  王布衣持弓屹立,身姿挺立笔直,如同一杆标枪!

  事实上,这是王布衣第一次杀人,但他出奇的平静。

  和王腾龙料想的一样,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练,王布衣遇到“吃人”的人,丝毫不手软,杀人如杀鸡!

  正如杜甫诗中所写,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王布衣一箭射杀骑在马上的匪首,瞬间镇住那些强盗。

  “搞什么,老子还没死呢!”混在强盗群中的一人大吼一声。

  那人才是真正的强盗头子,他竟然混在强盗之中,让替身坐在马上,结果逃过一劫。

  “对,老大没事!”

  “死的只是一个替身!”

  强盗大吼,他们全部恢复过来,拿着雪亮的砍刀,踩着替身就杀了过去。

  地上血肉模糊,强盗脚下沾着血泥,他们的心,毒似蛇蝎,狠如豺狼!

  “杀!”强盗头子吼道,“小子们,干完这一笔,咱们冬天吃大肉,喝烈酒,睡女人!”

  “吼!”强盗血气起来,杀性腾腾!

  “哧!”

  忽然,一颗人头飞起,太突然了,一道热血飚溅在旁边的强盗身上。

  那些强盗手掌在脸上一抹,手上一片红,全是血。

  “噗通”一声,无头尸体倒下,碗口粗的脖子喷涌鲜血。

  强盗们,怔住了。

  “让你们杀!”

  王布衣的目光冰寒如刀,心中更冷,手中蟒月弓连开三下,“嘣嘣”振响,又有三支利箭裂开长空,追命而去。

  强盗们身体僵硬,如同泥塑木雕,他们身边,又有尸体倒下,或头颅被带飞,或心脏被贯穿,或胸膛炸开,无一不是插着一支利箭。

  恶魔!

  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强盗眼中,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恶魔!

  眨眼功夫,四条生命,被带走了。

  “哈哈哈,杀!怕个鸟,顶多脖颈上多一道碗口大的伤疤!”强盗头子躲在人群中,大声吼道,“杀!杀!杀!”

  “杀!”

  强盗再次杀了过来,但是他们距离王布衣,还有一段距离。

  王布衣如磐石不动,面对凶神恶煞的强盗,神色淡然,手中不断开弓。

  “哧”、“哧”,“哧!”

  连矢疾射,百步之间,又有一个个强盗倒在血泊中,尸体上插着利箭。

  王布衣一句话也不说,用行动表示,如同死神,在秋风之中,毫不犹豫地收割强盗的生命。

  强盗也是人,他们见王布衣一面倒,割稻子般的杀戮,心头颤动,在五十步的时候,再次僵住。

  “杀!那是青云马!价值千两!有了银两,咱们到凤山城快活!”强盗头子再次喊道。

  “杀你个卵蛋!”

  沉默瞬间,突然有强盗骂道。

  “喝烈酒,吃大肉,睡女人,可老子也要有命享受吧!”

  “你倒是冲到前面杀啊!”

  强盗倒戈,将矛头指向了头子。他们,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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