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章 遇袭
下午日头偏斜的时刻,林子里散落和煦的阳光,除了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虫鸣鸟语,再无其他特别声响。
凤迦柔带着跟山军将借来的一队人马,照男子所说的位置,来到树林深处,拨开树丛翻找许久,仍未见到李婉的身影,她忍不住瞪向囚车里的男子问:“你真的确定是在这里?”
自称萧天的男子翻翻白眼,嘴角一撇,露出不屑的神色回道:“我早说过现在来找太晚了,是妳坚持要来的,这下还怪我啊?真是说不通的笨女人,臭婊//子!”
“啪!”一声清脆的巴掌声,惊飞树上的雀鸟,凤迦柔的美眸微微睁了一下,就听见囚车旁的高大身影,语带威胁地警告那个不识相的家伙:“你敢再说一句不尊敬的话,我会把你的牙齿一颗颗拔掉,而且是从门牙开始。”
萧天被这掌打得满口鲜血,他吐出一颗断牙,怒视着尉迟皓,却不敢再骂出一个词,只是不停张嘴,好似在咒骂,但又听不到任何声音。
凤迦柔待尉迟皓走上前,对他报以感激的笑容,反倒柔声劝他:“那种人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就是听不惯他这样骂妳。”他轻声说着,眼神却看向别处。
凤迦柔知道他疼惜自己,不过为了缓和气氛,她还是轻松地回了一句:“你以前骂我才骂得惨呢!”
“妳对我也没手下留情啊!还不是把我打得像猪头一样。”
“呵!”凤迦柔想起当初在石牢里逼问他的情形,突然笑出来,回道:“说真的,你的嘴比他还坏呢!那时候都快把我气哭了。”
尉迟皓那时只想激她动刀杀了自己,免得活受罪,所以极尽羞辱她,现在想来虽然有些愧疚,但在当时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情。
如今听她旧事重提,似有责怪自己的意思,便用汉语真诚说:“那时是我太笨了,不知道妳是那么好的女孩子,现在就算有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逼我骂,我还骂不出口呢!”
他会故意用汉语,是因为附近的士兵大多只听得懂南诏话,能让他免去不必要的尴尬,但是凤迦柔也像没听见一样,继续迈步向前,没有回头瞧他一眼。
他以为肺腑之言没有传进她的耳里,只好默然地跟在她身后,所以并未察觉到她偷偷扬起的唇角。
其实她觉得那几句话很中听,却不敢回应,也不敢回眸对上他的眼神,因为她怕,怕以后都喜欢听他这样对自己说话,怕他对自己用情专一,越陷越深,更怕那颗怦怦乱跳的心,会不由自主让他进入,然后再也舍不得忘掉他。
他们向前走了一会,也没看到可疑的事物或足迹,凤迦柔停下脚步略为思考后,决定还是返回城里,先将萧天关进大牢,命城监加派守卫,再回到城门口与狼蛛会合。
“有看到可疑的人吗?”
狼蛛听到凤迦柔的问话,急忙转过身来,她在太阳下站了将近一个半时辰,只为了趁守卫盘查过往百姓时,辨识萧天的同伙。
可是直到此刻接近傍晚,城门都快关了,她还是没认出一个相像的人来,她不得不摇头说没有见到。
“没见到也没关系,尉迟皓你先送狼蛛回家吧!”
“那妳呢?”
他的表情有些担忧,因为他不知道那几个黑衣人现在在何处?是否还会出击?但是凤迦柔却没那么多顾虑,只淡淡一笑说:“放心,这里是我的地盘,我不会丢了。”
狼蛛在一旁跟着大笑两声,豪迈地拍拍她的肩说:“柔柔我回家啦!叫他不用送了,这里也是我的地盘啊!”
“还是让他送妳回去,我在这里等父诏回城就好。”
狼蛛看她坚持,只好努努线条优美的润唇,说:“那我走了,别太挂念我啊!”
“嗯!”凤迦柔眨着明眸仰望她,送别时还不停挥手。
尉迟皓看她俩的互动,真的有些暧//昧,如果不是知道狼蛛是女孩子,他肯定嫉妒死了!
凤迦柔一直望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街角,仍旧没有移转目光,她若有所思地呆站原地好一会,才幽幽叹了一口气。
身旁穿着墨绿袍子,体态略微矮胖的城监罗镇宇,跟阁罗凤虽然也是旧识,但是对这个公主的性情却不太了解,不知她为何叹气,不敢出声打扰她,只能在后头张望半天。
这种等人未到,双方又不知要说什么话来打破僵局的时刻,最为尴尬无奈。
不只城门口的情况如此,离去的两人也是这般。
尉迟皓和狼蛛一前一后走着,好像谁也不愿先说第一句话,直到肚子传出的“咕噜”声,打破彼此间的沉默,狼蛛才回头说:“忙了半天饿了,我知道这附近有间小店,他们的酸鱼面可好吃了,你吃饱了再回去吧!”
尉迟皓暗忖明明是自己的肚子在叫,她却那么体谅自己,不愧是做生意的老板娘,但此刻还是任务为重,先把她送回家比较妥当,于是推辞道:“我把妳送到家,再回去吃就好。”
“我现在很饿,家里也没吃的,还是在外面吃饱再回去。啊!你要是有事可以先走没关系,我有金宝银宝护身,什么都不怕!柔柔就是爱瞎操心,我都那么大个人了,才不怕走夜路。”
狼蛛像个男孩似地摸着扁扁的小蛮肚,说话间又拍拍自己胸脯,向尉迟皓表示一个人走夜路绝对没问题。
可是尉迟皓既然受了凤迦柔的命令,当然不可能半途弃她而去,所以决定先跟她到小店吃完面,再送她回家。
“妳说的金宝银宝是什么?”尉迟皓在小店的席上坐下,开始找话跟她闲聊。
“就是这个啊!”狼蛛抖抖两个袖口,纤手上立即出现一黄一白两条小蛇,朝尉迟皓不停吐着蛇信。
他有些惊诧,但还是保持镇定问:“这蛇有毒吗?”
“当然没毒啰!有毒我怎么敢放在身上?”狼蛛似乎觉得他这么问很有趣,一边抚摸蛇的头顶,将牠们小心翼翼地收回袖里,一边笑着回道:“不过一般人突然看到蛇还是会吓一跳,之前有人想欺负我,都被牠们吓跑了。”
尉迟皓虽然觉得她一个女孩子,身上却带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小动物”,十分诡异,但又能理解她的心态,只是想保护自己而已,这对独自在外做生意的女孩来说,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既然知道蛇没毒,他刚才稍微惊吓到的神经立即松懈下来,看到热腾腾的面送到面前,就赶紧动起筷子。
“怎么样?这间店的鱼酸得够味,好吃吧?”狼蛛盯着他吃面的表情,看他将美食送入口,随即蹙起浓眉,在品尝的时候,嘴角又微微扬起,好似很满意,便迫不及待地问他感想。
“嗯!的确好吃。”他笑着回答。
“你看吧!我说得没错,下次有机会带柔柔来吃。”她见尉迟皓懂得欣赏美食,便得意地大口吃起面来,那豪迈的模样,连男子都逊色几分。
尉迟皓实在很好奇凤迦柔怎会认识这样的朋友?
待她低头呼噜吃了一会面之后,他才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说柔柔吗?”她瞅着尉迟皓看了几秒,等嘴里的面全咽下去,才回答:“我小时候在街上卖药,被一群无赖欺负,刚好遇上柔柔带着努鲁大叔经过,大叔三两下就把那些无赖打跑了,他们看我伤得很重,就把我带回府里疗伤。”
尉迟皓暗自猜测她大概从小无依无靠,才会把自己装得像男孩子一样,久了就变成这副德性了。
狼蛛看他眼神专注地望着自己,认真听讲,于是说得更加起劲:“我那时候都不知道柔柔的身分尊贵,她自称柔柔,我就很顺口地叫上了,等她成为公主之后,要改口反而改不过来,她也说我叫她柔柔,她才听得习惯。”
尉迟皓微笑着听她说完,就叫她赶紧把汤喝了,免得凉掉。
待两人走出小店,已过了半个时辰,狼蛛看他不是太过拘谨的人,便开始好奇探问他的事情。
他只简单地说自己与凤迦柔是在战场上相识,却没细述过程,两人边走边聊地行了一段路之后,狼蛛忽然纤手一伸,指着不远处的小屋说:“我家到了。”
尉迟皓送她到门口,就在外面跟她挥手道别。
完成任务,心中无形的重石跟着放下,他登时觉得无比轻松,回头走路也能感到夏夜的凉风吹拂,嘴里不知不觉哼起小调,就算曲子荒腔走板也无所谓。
“月光光,尉迟郎,骑白马,过洪塘,洪塘水深不得渡,柔柔撑船来接郎。哈哈!”
他眺望天上明月,一边乱改歌词,一边用五音不全的歌声,唱得乐不可支。
正当他开心的抄近路,走进暗巷里,竟忽然听到一声轻微的冷哼,像极了去袭击副诏府的蒙面人发出的声响,他顿时警觉地停下脚步,留神观察四周。
在只能两人并肩行走的暗巷里,他能明显感受到有目光紧盯自己,可是当他回头张望,又没看到任何可疑的人跟在后面。
他心里正觉得不妙,想要回身走出暗巷,就突然感到头顶扬起一阵劲风,他来不及仰望,只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向后跃开,结果没料到还有另一双手,等着偷袭他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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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这词念来很顺,小时候也未曾想过城门跟鸡蛋糕搭不上边。
多年后,网络神人终于为我解惑了。
原来它本来的词是:城门城门几丈高,三十六丈高。骑大马,带把刀,走进城门绕一遭。
因为口音的关系,飘洋过海的儿歌词也变样了,不过,我仍旧喜欢那个变得可爱亲民的歌词。
因为在儿时的小脑袋里,总会幻想城门下有很多鸡蛋糕,等着我去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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