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风云变色
刹那间,风云变色!
日光溃散,草木失色,天地霎时褪尽斑斓,唯余浓墨重彩的黑白两界。
吼——!!!
九霄之上,一条通体雪白的苍龙破云而出,鳞爪飞扬,怒目圆睁,挟万钧雷霆俯冲而下!
剑至,人随!
一人一剑,快得只余残影,如电光掠过曹正淳身侧。
噗嗤!
鲜血迸射,温热溅上半空。
罡气屏障依旧完好,可曹正淳左臂已从肩头洞穿,血箭狂飙,染红前襟。
“放肆!”
“胆敢伤督公!”
皮晓天、千面郎君、湘西五毒等东厂高手怒喝如雷,纷纷拔地而起,扑向陆千秋!
寒光一闪,剑气横扫!
数道身影如断线纸鸢倒飞而出,重重砸在十丈外青石板上,咳血抽搐。
陆千秋剑尖斜指曹正淳,声如金铁交击:“你,要反悔?”
曹正淳僵立原地,脸上血色尽失。
苦炼五十年的先天罡气,竟被一个毛头小子一剑凿穿?
他眼神涣散,嘴唇翕动,反复低语:“不可能……绝不可能……”
“不该如此……不该啊……”
到底是纵横朝堂数十年的老狐狸,片刻失神后,他眸中寒光复燃,冷冷扫向地上众人,嗤笑一声:“一群饭桶!”
“咱家亲口定下的规矩,你们倒当耳旁风?把督主的话,当成茅坑里的臭气了?”
训罢,他转头望向陆千秋,拱手抱拳,笑意不达眼底,却礼数周全:“陆镖头,此局,你赢了。”
“请——”
曹正淳虽非善类,放行却是实打实的忌惮。
此人言语谦和,举止持重,令人挑不出半点毛病,听着顺耳,看着舒坦。
他是正是邪,陆千秋并不挂心;只要不再伸手劫镖,便与己无关。
陆千秋微微还礼,足尖轻点,身形已掠出数丈,飘然远去。
……
另一边,三位蓄势待发的大内密探,此刻全都钉在原地,喉结滚动,说不出话。
上官海棠声音发颤:“他……他一剑就破了曹阉狗的天罡童子功?”
“简直骇人听闻!”
归海一刀盯着那道远去的背影,眉峰紧锁:“瞧年纪,顶多二十出头,怎会强到这种地步?”
段天涯深深吸气,缓缓摇头:“义父当年都说没把握的事,他却做得干脆利落。”
“我有种直觉——”
“这天魔琴,只要还在陆千秋手里,一路到苏州,谁也别想夺走!”
不止他们三人。黄雪梅与蝶儿远远观战,同样怔然失语。
黄雪梅凝望着陆千秋消失的方向,轻轻吐出一句:“原来……”
“东方不败,真是死在他剑下。”
蝶儿掩唇一笑:“主人,这位陆镖头剑术惊世,于咱们而言,可是天大的好事。”
“有他在,谁还敢伸手劫镖?不必主人动手,他一人便足以斩尽宵小。”
黄雪梅眸光微闪,浮起一丝兴味:“比起这些,我倒更想弄明白——这个陆千秋,究竟是何方人物。”
“本只想寻个修为过得去、能护住镖车的人。”
“谁知,竟撞上了一位远超预料的绝顶高手。”
那一剑之后,陆千秋心里已有分寸:
曹正淳的实力,并不如传闻中那般可怖。
甚至……弱得出乎意料。
方才哪怕不聚剑势,单凭本命剑意,也能轻易刺穿那层罡气。
难道这老太监故意留手,压根没使出真本事?
嗯,八成如此。
毕竟张三丰早有断言:曹正淳内力如渊、招式如狱,连他联手出手,胜算也悬得很。
张三丰是何等人物?武林泰斗,目光如电,这话绝非虚言。
陆千秋虽琢磨不透曹正淳为何放水,却也没心思深究。
一过白马关,便策马扬鞭,专拣荒径野路疾奔,直扑苏州府。
他刚走不久,各路江湖豪客便接踵而至——果然如他所料。
倘若他真选在夜里赶路,要应付的,就远不止东厂那点人马了……
来者个个鼎鼎大名:五岳剑派掌门弟子、十二星相中的狠角色、快活王柴玉关、千面公子王怜花、浪子李xun欢、神医沈浪、盗帅楚留香……无一不是大明江湖里跺一脚震三省的顶尖高手。
众人齐聚白马关,尽数涌入财神客栈,围着老板娘玉玲珑追问线索。
这位老板娘可不寻常——身段风流,容色倾城,武功更是深不可测;表面看只是边关小栈的掌柜,实则手眼通天,消息比官府邸报还灵,买卖也比黑市更隐秘:一面兜售机密,一面替人销赃洗货。
满堂刀光剑影、杀气暗涌,她却只轻轻一笑:“哟,今儿刮的什么风?”
“竟把江湖上最扎手的一群人,全吹到我这破店来了?”
令狐冲抬眼打量这位腰若扶柳、眸似秋水、举手投足皆带三分媚意的女子,压低声音问岳不群:“师父,她就是玉玲珑?瞧着比我还年轻些。”
岳不群面色凝重:“莫被年纪蒙了眼——她一招一式皆含杀机,为师与她交手,胜负难料。”
话音未落,他已整衣起身,抱拳一礼:“老板娘耳目遍天下,自然明白我们为何而来,不如痛快些,别兜圈子了。”
玉玲珑款步移至柜台前,自斟一碗烈酒,仰头饮尽,酒液顺着雪白颈线滑落:“诸位大驾光临,不就为打听那个押镖人的去向?”
“可惜啊——你们晚了一步。”
左冷禅眉峰骤聚:“人已启程?”
“不但走了,连影子都甩出百里开外了。”
“往哪去的?走的哪条道?”
她掩唇轻笑:“咯咯咯……左掌门,财神客栈的规矩您清楚得很——消息从不白送。”
“刚才那句,已是破例相告。”
左冷禅沉声道:“规矩我懂。老板娘,开个价。”
她摇摇头,指尖拨弄着酒碗沿口:“不开了。”
“为何?”
“满屋子都是高手,这消息卖给谁?嵩山派银子多,可华山、衡山、泰山,哪个又缺这点银子?”
“由我定价钱,反倒不公。不如这样——诸位竞价,价高者独享头一条实信。”
楚留香当即离座,朗声开口:“既如此,我先抛砖引玉——五千两。”
沈浪侧首看他,挑眉一笑:“楚香帅素来不沾俗物,怎也对天魔琴动了心?”
楚留香晃着折扇,笑意清朗:“琴我不稀罕,倒是那押镖人,让我好奇得紧。”
“敢接天魔琴的,不是疯子就是怪物——而我楚留香,就爱跟疯子喝酒,跟怪物赌命。”
“沈兄呢?”
沈浪朗声大笑:“哈哈,巧得很!”
“沈某也爱交疯子朋友!”
“八千两!”
二人一领头,余下众人纷纷加码,铜钱声、压价声此起彼伏,转眼便飙至三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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