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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花朝盛会(三)


  一朝花开,看尽芳华,十日的花朝会,重头戏将在今晚上演……

  也许是昨晚的温泉太舒服了,沈念安竟然神奇地没有认床,一觉睡到了晌午,秋葵几次来喊,都没能让她与热爱的床铺稍作分别,直睡到自己头疼欲裂,才勉强起身。

  “小姐,秋葵给您留了朝食……算了,您还是直接用昼食吧!不过才刚上灶,还要等一下。”

  “她们呢?”

  “几位小姐都用过了。”

  秋葵一边伺候着她家赖床的大小姐起身,一边给她念今日晚宴的安排,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了。

  “晚上开宴,起那么早干嘛?昨日不是说好的申时出发吗?”

  沈念安打了个哈欠,眼睛都还没完全睁开,迷糊中她掀起被褥,着着中衣,就这样顶着一头杂乱的长发摇摇晃晃摸到盆前漱口,再用帕子随意抹了把脸,最后摊在梳妆台前,任由秋葵摆弄。

  秋葵不由地叹了口气:“去之前,小姐也可以有其他事情做呀!像越小姐一直在房内研究梳妆打扮,甯小姐则在看书,仲孙小姐带着秦小姐出去赏景了。”

  你看,只有她家小姐,还睡得和什么一样。

  “乐雅还在打扮?!”越过其他,沈念安直击重点。

  秋葵则努力跟上她家小姐乱动的脑袋,妆容已经画好,正在梳头呢。

  “什么梳妆能梳一上午?她那十几年锻炼出来的打扮手速,不寻常啊!快快,弄好了,咱们看看去。”

  她早就觉得越乐雅此次对花朝会的事,上心得有些不同寻常,不晓得这丫头在谋划些什么,神神秘秘的,有何不可对人言?

  看小姐着急,秋葵就更加麻利地将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盘起,择了套银镶玉的铃兰发钗固定住,配上清新粉嫩的妆容,整个造型显得精致而又脱俗。

  “小姐,来把衣裳换上吧!”

  说着,她转身取出那套妆花缎衣裙,为沈念安穿上,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配上今天特意打造的妆容与沈母珍藏的首饰。

  今天咱们的沈大小姐,还真颇似模似样。

  秋葵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作品”,还是不放心地叮嘱道:“小姐,您今天动作一定要小心些!饮水、进食时留心口脂,行走、起身的动作也不要太大,注意不要弄乱发饰,还有这身衣裳的裙子比您通常穿的裙角要长些,走路的时候步子一定要……哎,小姐,您慢些啊!”

  可受不了如此唠叨,沈念安拎起裙角就直奔出房门,抛下身后的小丫头一惊一乍。

  隔壁房门大开,但她却没有进去,只是抱臂倚在门边,笑眯眯地看着窗下镜前那个今日难得认真的美人。

  外人总觉得越乐雅傲慢又自大,不过是一个倚仗容貌的花瓶罢了,但她沈念安却知道,自信与自大可不一样。

  有一种人,虽看似漫不经心,但对待想做的事,却能出人意料地克己认真到极致,用尽所有力气去完成,用尽所有气力做到最好,完全不计后果。这便是越乐雅,这也是她最难能可贵的部分,而这份天真的执拗,在沈念安眼里显得十分可爱。

  “喂喂,”她用指节叩了叩门,“越大美人,你还要多久才好啊?”

  越乐雅头也没抬,一心用毛笔蘸着颜料,勾画着肩头的花纹,那是一朵盛开的牡丹,与她今日艳丽的妆容服饰很是相配。

  “没看我在忙着呀,你玩你的去。”

  “我这不是来叫你用昼食吗?你画这个干嘛?”

  “当然是为了更美啊!”

  越大美人抽空朝这边抛了个媚眼,又低头继续作画道:“不吃了,吃了穿衣裳不好看。”

  沈念安耸耸肩,人比人气死人,同为女子,她竟然会被秒到了。

  不管她了,今天到现在她还粒米未进,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唔……

  沈念安趴在桌前无力地挑起两粒米,喂进口中,越乐雅为了身材不吃,仲孙艺和秦思语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传话回来直接主殿见,不用等她们,于是,只剩沈念安与甯瑶两个人对面用餐了。

  甯瑶饭量少,让人瞧着就没食欲。

  好不容易熬到她放下筷子回房了,沈念安才终于放开,本着浪费就是犯罪的原则,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沈小爷,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光。

  秋葵则盯着她微微凸起的小肚子,五月里,那目光简直冷得冻人!

  “嗝,那个啥,秋葵你去忙吧!我去散步消消食,就在这附近,不走远。”

  趁着秋葵没发飙之前,她选择抢先一步溜走,丢下“老妈子”小丫头,独自一人朝大门外走去。

  ***

  昨日没能好好欣赏这里的景色,直到此刻,沈念安走出大门,才发现她们暂住的是怎样一处胜境。

  五月,即使是山里的梅花,也落尽了,但这并不妨碍眼前大片的梅树正在抽新吐绿,虽没有花开如云的灼灼暄妍,但这盎然生机的模样同样使人心情愉悦。

  前世的她,做梦都想拥有这样一座带花园的房子,推开窗、打开门,满眼都是绿色。现在这些都唾手可得,然而她却失去了能够分享这一切的所有人。

  说来这也很讽刺了吧!

  沈念安没有选择黄土夯实的“马”路,而是沿着大门侧面一条掩映在草地中,鹅卵石铺成的小径漫步前行,梅林深处,水声忽隐忽现,她追寻声音而去,眼前竟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

  这应该就是初空泉流下的溪水吧!

  “都说,古时候没被污染的流水能直接喝,而且味道清甜,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哦?”

  一边自言自语,沈念安一边撩起裙子蹲下身,用手捧起一掌心水来,瞧着倒是清透,她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沾了沾,似乎没什么异味。

  正当她还在细细研究这一小捧天然水时,突然间,一块石子正正砸在她前方的溪水中,溅起的水花直扑向脸上。

  “呀!”

  幸好她眼疾手快,及时用袖子挡住了脸颊,要不然今天的妆容可就算是毁了!

  拎起袖子,发现上面果然无法避免地被溅湿了一大块,想到会被秋葵唠叨,沈念安不由地脑仁发疼。

  不对,等等!怎么会突然从天而降一块石子?

  “谁啊?到底是谁啊!有种给小爷我出来!”

  然而,回答她的是却一片寂静,连声鸟叫都没有的寂静,这林子也太不寻常了吧!

  风吹过湿了的衣袖,即使胆大包天的沈小爷也不禁打了个寒噤。

  想到,这里这么偏僻,谁会没事来戏弄她?

  难不成……

  不是人?

  心头的一把火气瞬间被浇了个透顶,算了,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吧!

  丝毫没有形象可言,沈大小姐提起裙角,拔腿竟然就往回奔了!

  可惜啊可惜,若她能向那对岸林间再仔细瞅上那么几眼,定会发现不一样的两个人影……

  “公子,她走了。”

  沈念安转身后的下一刻,就见那林间树后竟“又”冒出了两个人,正“又”是那传闻中的程二公子和他的侍从程安。

  异常华丽的裙角在他们眼前划过草地,消失,前方女子的身影就被成片的梅树给遮掩住了。

  程安低头略一思索,有些诧异道:“怎么又是她?”

  “谁?”

  “就是昨晚撞见我们练武的姑娘啊,没想到我们换了地方,竟还能被她碰见。”

  瞧,他家公子果然没有记住。

  程安很郁闷,公子说武艺一日不可荒废。所以昨晚,他便陪着公子绕着整个山头练轻功,上蹿下跳了全程,都没被人发现,结果就在要回去休息时,他一不小心踏在了一片落叶上,被这个耳朵忒尖的姑娘听见,转身就和他们脸对脸照个正着。

  虽说不知道为什么,她竟似没看到一般,扭头便走了,但他确实去那个位置试了,月光下的确能瞧见他们的模样,也是奇怪了……

  然而,这件事还没理完,今天他和公子换了个地方,以飞鸟为靶、以石块为暗器,练习手劲准度,万万没想到,竟又被那个姑娘撞见。

  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吗?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本公子会武的这个秘密,决不能传出去。程安,你说她是昨晚仲孙的客人之一?”

  “是的。”

  “那本公子今晚便去会会她。”

  一丝精光从程长宁的桃花眼中闪过,什么云淡风清,什么温润如玉,都是假的!假的!程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在心底默默擦了把冷汗,公子认真了,这个姑娘倒霉了。

  但……

  他怀疑,到时公子您还能认出这个女子不?

  甚少人知道,大越第一才子程长宁竟然是个脸盲!

  如果要给这个脸盲加个程度来形容的话,可以说是转身就忘!

  最经典的故事是,小时候,他家公子去皇城拜见,年幼不懂事的他,稀里糊涂地将一位据说是当世最美的皇妃与另一位姿色普通的妃子给弄混了,使得那位皇妃极没面子,当众便翻了脸。

  虽然事后,圣上为了给程家一个交代,贬了那皇妃三级,但此事也让程家长辈意识到了孙儿脸盲的严重性。

  自此,程家选拔二公子身边的下人,第一要求便是认人务必又快又准!就连程安也是因此才能从二十个候选士兵中脱颖而出,成为程长宁的贴身侍从。

  可今晚的花朝宴并不允许下人、随从进入,要从宴会上成百的女子里认出这个顶多只能算见过一面半的女子,他实在深表疑虑。

  “公子,还是给您画一下吧。”

  程安习惯性地掏出随身小册子,又试了试便携的笔墨,开始给他家公子画人物肖像。

  程长宁无语地瞥了一眼,还是没说出口……这段日子下来,他这侍从绘画的水平真的毫无长进……他到底知不知道,凭他的画,这世家间的女子,长得更是一般无二了……

  他默默收下小册子,并加了一句:“查查她那件衣服布料的来历,我曾在皇城内见过相似的花纹,应该不是寻常的料子。”

  沈念安匆忙回到冼梅斋,直到大门合上的一刹那,她才将那颗快要跳出喉咙的小心脏给吞了回去。

  刚平稳了呼吸,一转头,却见一个人影生生站在自己身后,吓得她这颗小心脏呀,真的快要承受不来!

  “秋葵!没事你站在门后做什么?”

  沈念安定了定神,一手叉腰,一手拍了拍那并不明显的胸口。

  “我的小姐,您看看时辰吧,秋葵这不正准备出去找您吗,咦?这袖子怎么湿了?快脱下来,我去厨房试试看还来不来得及烘干!”

  就在这一阵“兵荒马乱”中,沈念安、越乐雅、甯瑶,终于坐上了出发前往主殿的马车……

  ***

  “哟,前面的两个美人!”

  一声咋咋呼呼,仲孙艺和秦思语闻声看过去,就见远处一个有些眼熟、又有些陌生的女子在朝她们招手,定睛一看,竟然是好好打扮后的沈念安,而旁边正在下马车的两个姑娘,除了甯瑶和越乐雅,还会有谁?

  当然,后俩者都是一脸我们和这个二货不熟的表情。

  但随之而来的,是好几道来自周围好奇以及并不友善的目光。

  沈念安后知后觉地止了声,佯装咳嗽了几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心里还有点毛毛的。

  穿到大越朝后第一次参加这么盛大的宴会,不好意思,她又犯二了。

  五人终于聚齐。

  “你们在这等什么呀?”还没等到回答,就见一个身着藕荷色细纱裙的宫女捧着个铺着贡缎的木盘走了过来,以非常标准的姿势行礼道:“奉皇后娘娘旨意,还请各位与会的小姐移交玉牌。”

  哈?

  这玉牌还要交上去?沈念安几人互相看了看,都是一头雾水。

  再一瞧周围,不管是公子还是小姐,大家似都犹豫了下,看来,这并不是惯例。

  “请小姐移交玉牌。”

  最后,大家还是交了出去,毕竟行宫主殿门口,没人会不顾颜面放肆。

  她们到早了,随着日头渐沉,周围突然响起一阵喧闹。

  沈念安看过去,就见一个月白色的身影从马车上缓步而下。

  “大哥!”

  已经下了车,正站在那架马车边上的仲孙武忽然听见自家妹妹熟悉的声音,转身便一眼锁定到了她们这里,就见他和身旁那位月白色衣着的男子说了几句,然后两人竟一起往她们这边走来了。

  越走越近,沈念安的心里莫名地打起小鼓,乌黑的发色,白色的长衫,被风吹起的天青色纱衣……

  怎么那么似曾相识?

  越走越近,五官渐渐清晰。

  该死的桃花眼,不知道骗了多少女孩!皮肤这么白皙细腻,是要和女子一争高下吗?还有那双唇的颜色,淡淡的,粉粉的,可恶,简直引人犯罪!

  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说的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沈念安有些失神,带她回过神来后,竟然发现身边的越乐雅也愣在当场。

  怎么?天天看自己的那张脸,还没有免疫力?

  奇怪,这眼神并不是惊艳啊?

  沈念安看看越乐雅,又看看面前的美少年,这两个人……?

  “小艺,来见过大哥的莫逆之交——程二公子。”

  仲孙艺诧异地看着她哥那自然而然,搭在程长宁肩头的手臂,小麦般的肤色与人家的白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两个人,什么时候交情这么好了?

  她乖乖地见了个礼,趁着程长宁没注意,朝她大哥勾了勾手指,仲孙武自觉低下头,却被小妹一把揪住耳朵。“哎!”

  “哥,你和这个什么大越第一才子什么时候认识的啊?我还以为你们只是恰巧同住一座别院呢。他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来到京城后结识的,交情嘛,就是兄弟啊,你一个姑娘家问那么多,是对人家有意思吗?”

  两个人咬耳朵的声音太大啦!

  沈念安和程长宁都不禁在心里默默吐槽,他们已经全都听见了……

  然而当事人似乎却并无自觉。

  直起身后,仲孙艺白了她哥一眼,又看了看站在一旁笑得很好看的程长宁,不禁感叹人生奇妙。

  而程长宁也扫了眼仲孙艺一身的干练打扮,称赞道:“仲孙姑娘果然巾帼不让须眉,程某幸会。这几位是?”

  “程兄,这几位是舍妹的朋友。”

  此时的程长宁,已将眼前的五个姑娘仔细打量了一番,若没记错的话,今日溪边所见那女子一闪而过的布料花纹正与眼前其中两位的衣着一致,但不知道是这个,还是那个……

  搞不懂女子,两个人都用同款的料子,这叫他怎么分得清?

  不过,这个身着曳地大氅的女子,看向自己的目光怎么如此奇特?

  他程家二公子,生来受人瞩目,爱慕的,嫉妒的,欣赏的,不屑的……

  但他却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目光,欣喜里带着几分动容,倾慕中藏着一丝亲切,时而迫切,时而犹豫,还真是有趣呢!

  难不成,她就是那个撞破他秘密的女子?所以才表现得如此奇怪?

  “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是大理寺秦寺正家的秦小姐,这位是京州府沈通判家的沈小姐,这位是光禄寺越少卿家的越小姐,这位则是吏部甯员外家的甯小姐。”

  越,是吗?

  程长宁将这个姓默念了一遍,心中有数,但面上依然温文如常,依次拱手相揖道:“幸会。”

  举止有度到简直挑不出一丝毛病,果真的世家子弟风范。

  没等他们闲聊片刻,那位宫女便又手捧木盘过来。

  瞧那宫女望着他有些发愣,便问道:“这位宫人,是要将玉牌交于你吗?”

  宫女终于回神,道:“是,奴婢奉皇后娘娘旨意,暂且保管各位公子小姐的玉牌。”

  再看木盘之中,已经依次放好了沈念安等人的玉牌。

  程长宁故意慢人一步,将自己的置于越乐雅边上,同时,手指顺带悄悄在她的玉牌上轻划了一下。

  心想,不如就让这花朝会更有趣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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