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去活来王中王
七星堆,北风呼啸,天寒地冻,天上月如钩,悬在西边天际,繁星闪烁,大有与月光争辉之势。
地底深处,佚名古墓内,空气中弥漫着岁月的味道,一支蜡烛已燃得只剩下那么薄薄一滩,橘黄色火焰已开始摇晃飘荡,只怕随时都可能熄灭。
古墓地上,躺着三人,一动也不动。
“嗯~”
突然,一声轻微的呻吟响起,盗墓三人组的老大王途醒了过来,只觉得头沉重得很,身子完全麻木了一般,竟连手指头都没法动弹一下。
“狗盛,猪头...”
王途沙哑着嗓子,带着哭腔,悲声叫唤。
醒过来的同时,他想起方才的那一幕,简直不敢相信,情同莫逆的三人,竟然会为了一枚不知价值几何的古朴玉佩,丧失了所有理智,生死相搏起来。
如今,王途叫唤半响,没有听到任何回应,无论他心里如何不愿意相信,他都知道,两名自小玩到大的同伴,已经死了。
灯烛摇曳,王途心里恨死了那枚佩戴在胸前的玉佩,想要一把摘下,扔掉,再踩上几脚,可惜此时他也只能如此想一想而已,手根本动不了,只能就这么呆呆地躺着,呆呆地看着橘黄色光亮渐趋微弱,脑海里却正在如放电影一样,快速闪过他这二十八年的人生经历。
自小贪玩,虽然挨了老爹不少打,可童年,总是幸福的。
初中与同桌的朦胧情愫,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能让他傻笑乐呵半天。
高中时,迷恋上古惑仔,拜起了关二哥,义气整日挂嘴边,唯一的结果就是,高考后,只能收到三流大学的通知书。
三流大学,好歹也是个大学,他即便如今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四年大学生涯甚是模糊,简直就是昏昏霍霍度日,唯一记忆深刻的,就是与初中同桌的甜蜜初吻,第一次大着胆子将手伸进女友衣领内时的颤栗与兴奋,第一次解开内衣扣时的心急与笨拙,第一次赤裸相拥时的火热与无措。
大学毕业,进入军营,四年磨砺,他终于由懵懂少年,锤炼成了稳重男儿,复员后,虽然工作没着落,可有情人终成眷属,初中同桌终于摇身一变为他的娇妻,在憧憬着结婚生娃的幸福面前,他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可如今,垂手可得的幸福,就要戈然而止,一下子就离他远去,就是想要再触摸一下,都已不再可能。今趟的盗墓之行,本是他金盆洗手前的最后一次,可就是这最后一次,真地成了他的最后一次,就连尚在媳妇肚子里的娃,还有年迈的双亲,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了。
王途回想着这一幕幕,他原先以为,此生,他并没什么大缺憾,可如今,他才知道,老天是要他的最后时刻,带着如此天大般的缺憾,带着无限伤悲,带着无限眷恋。
王途不禁热泪盈眶,滚滚滴落,悲声哭泣:“老天,一次,只要有那么一次机会,我就...”
我就如何,王途哽咽而不能言,就在此时,橘黄色光亮陡然明亮一下,旋即陡然熄灭下来,古墓中,唯有无边的黑暗,以及死寂。
王途意识深处,也是黑暗泛起,他没注意到,佩戴在胸前的玉佩,却正在发出微弱的辉光,一明一暗,简直就像是有生命的一样。
⊙⊙⊙
无边的黑暗之中,似是有一点光亮亮起,不知过了多久,王途悠悠醒转过来。
恢复意识的一刹那,他就忍不住热泪滚滚,喜极而泣。
“天,难道是我得救了?”
在睁开双眼的同时,王途心里如此想着。
他满心以为,看到的第一眼,一定是医院的白色天花板,见到的第一个人,一定是他那挺着大肚子的漂亮媳妇儿,以至于在心中狂喜之余,丝毫没意识到,直往鼻子里钻的,可不是医院里的消毒液的刺鼻气味,而是血腥味,浓郁的血腥味。
王途睁开双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湛蓝的天空,悠悠飘荡的白云。
“咦?!我这是在哪里?”
王途心中惊奇不定,一骨碌坐起身来,视线所及,怵目惊心,令他大张着嘴巴,连失声尖叫都没有,彻底惊呆。
尸首,各种各样的尸首,其间还夹杂着人头,残手,断臂。
枯黄的草甸,已被染成黑红色,草叶凝结成一缕一缕的,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不远处,几辆马车烧得只剩下个空架子,犹自在冒着冉冉的青烟。
“这是怎么回事?”
王途在心里问出这个问题的同时,脑海中自然而然地就冒出答案:此时是建宁二年,孝恒帝刚刚驾崩,少年天子即位,这是太原王家的商队,正在从美稷返回太原祁县的途中,领队的,正是王途的父亲,太原王允的大哥,他原本准备带着十岁的王途出来见见世面,可不曾想途中遭遇马贼,如今已是阴阳相隔。
“等等,十岁?!王允?”
王途对脑海中的答案大吃一惊,立刻就抓住了关键,抬起手来拍打额头时,他才霍然发现,他的手,竟然真的是孩童的手。
“我,我,我这是,穿越到汉末了?!”
王途想起穿越二字,想起汉末鼎鼎大名的恒灵二帝,想起王允之名,想起汉末后的三国乱世,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就这么愣了片刻,他才似是恢复过来,急忙低头细看。
身上穿着的,是细麻布衣衫,沾染了片片血迹,衣衫保持完好,可以肯定,血迹是别人的。
王途将颤抖的手下意识地伸到胸前,入手有些异样,忙低头顺着线头拽出来一看,不由呆立在那里。
玉佩,样式古朴的玉佩,在七星堆佚名古墓内发现的古朴玉佩,不知价值几何,竟然再一次出现在眼前。
“天!这是怎么回事?!”
饶是王途在多年的盗墓生涯中,锤炼出一副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好胆识,此时得见如此神奇,如此诡异的情形,仍旧眼前发黑,差点就此软倒在地。
还好王途并没有就此晕倒,只是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就像是喝了一斤五十六度的二锅头一样,手软脚软,头痛欲裂。
他站起身来,一个人犹如孤魂野鬼,木然地在残尸骨骸中游荡,这里的人,好多他只是一见面容,心里就浮现出相应的名字。
在一辆烧成灰烬的马车旁,王途找到了他的父亲,胸前一道长长的伤口,双目圆瞪,就这么怒瞪着老天。
“父亲!”
王途悲从心中来,同时又心有明悟,这些伤悲,都来自于这幅身体的记忆,也就是此世王途的,可只是瞬间,王途想起后世,念及白发苍苍的双亲,忆起挺着大肚子的媳妇儿,想到虽然如今同处一块热土,却身处不同时空,一股不可抑制的伤悲,涌将上来,将他整个人彻底淹没。
“爸,妈,媳妇儿,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王途喃喃地念叨着,整个人如同失魂落魄,只是突然之间,他脑中似是有一道闪电劈闪而过。
“等等,不同时空,要是我留下书信,将来某一天,会不会爸妈媳妇儿子会收得到?”
王途是想起看过的一部电影,名叫《回到未来》,里面就有乘坐时空车回到过去,然后给未来的自己留下书信的桥段,所以才突然有了这个念头。
虽然理智想一想,就知道这个念头实现的可能性极其低微,但是,只要有那么万分之一乃至百万分之一的机会,难道都不值得去尝试一下么。
一念及此,王途心中犹如凭空种下一颗种子,顷刻间即生根发芽,种子里包裹着的核心就是,我要活下去,我要在汉末三国乱世中活下去,我要活得不枉此生精彩万分,我要成为三国时代的王中王,我要将此世的王中王传奇经历,尽数凝于书信一封,置于能保存两千年的墓室中,告诉两千年后的父母妻儿,让他们知道,即使隔着千山万水,时空天堑,我,王途,都没有忘记他们,都与他们同在。
王途站直身子,挺直腰杆,仰头对着蓝天白云,热泪滚滚,紧握双拳,使尽全身气力,尽情地咆哮呐喊。
良久之后,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直奔这边而来,王途擦干脸上的热泪,转头看去,领头骑士那矫健的身影,无需看清面容,王途就认了出来,那正是他的叔父王允,字子师,太原王家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卓绝天才,文武兼备,弓马娴熟。
“叔父王允啊,那可真是少有的大人物呢。”
王途已然明白,此时是东汉末,离三国乱世已没有多少年,可即便如此,他仍旧只是淡淡地对自己如此说着,心中满满的,尽是无尽的豪情与期待,期待着千年后,父母妻儿读到自己留下的书信时,那脸上的震惊与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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