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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破城


  浓烟滚滚,知府县衙火光冲天。

  城内的清军只有三百多人,还分散在四处城门,当北门被破县尉被杀的消息传来后,本来就因为突如其来的明军而心中骇然的守军,彻底丧失了抵抗的勇气,使得张任一众人马轻而易举的冲进了知府县衙。

  在后宅里,张任遭遇到了知县吴夫之的家丁拦截,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恶斗。

  这些手持刀枪的家丁平日里的待遇远超普通的家仆,因此对吴夫之格外忠诚,而能够留在府宅里的家丁更是吴夫之的铁杆,在面对气势汹汹冲进来的张任等人,家丁们表现的十分勇猛,几轮交战下来,张任和手下人竟然无法消灭对方。

  而随着孙信,二鼠率兵陆续赶到,那十几个顽强的家丁终究不敌,皆被当场格杀,而张任手下也有二人战死,另外还有几人受了伤,所幸伤的都不重。

  家丁的阻击在张任十分气愤,而手下的伤亡更是令他怒火中烧,要不是他还算顾全大局,差点就让人把县衙给血洗了。

  知县吴夫之在任期间,并无鱼肉百姓之恶行,而且为衡阳县城的繁华贡献颇大,在城内百姓的心中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如果他的家眷被屠戮一空,那么对凌云寨的名声一定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张任不是真的土匪,他很清楚民心的重要性。

  满清刚刚入关时,一路烧杀抢掠,而遇到抵抗的城池,那么攻破之后一律屠城泄愤。可是在近几年,满清开始意识到一味的高压政策并不能带来有效的统治,于是开始减少大规模的杀戮,从而让占领区渐渐的稳定了下来。

  张任知道那个鞑子贝勒的死除了作为罪魁祸首的凌云寨外,知县吴夫之也将难逃保护不力的责任,到时候很有可能会举家给鞑子贝勒陪葬。

  既然鞑子不会放过吴夫之全家,那么这个恶人又何必让凌云寨来当呢?

  凌云寨放了吴夫之的家眷,鞑子却要了他全家的命,善恶之分立竿见影,对于凌云寨在民心的争取上无疑很有好处。

  不仅是张任,孙信也清楚在吴夫之家眷处置上的利弊,而且他在衡阳县城住了多年,对吴夫之的政绩也是颇为赞赏,于是命人把吴夫之的家眷全部搜出来后,很是客气的派人安全的把他们都礼送出了知县衙门。

  只是在送出去之前,孙信让吴夫之的老母亲写了封简单的信。

  对于信的内容,孙信并没有要求劝降吴夫之,只是吩咐吴夫之的老母亲告诉他儿子,衡阳县城已经被攻破即可。

  孙信对吴夫之还是有些好感的,毕竟这世道有能力又不祸害百姓的地方官员真就不多,可他的这一手却不可谓不毒,等于是把吴夫之逼上了绝路。

  清廷对于任何丢失城池的官员,惩处方式几乎都是满门抄斩,除非官员力战而死,才能保得家人的安全。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吴夫之得到衡阳县城陷落的消息,那么他只有自尽一条路可以选择,更何况还有满清贝勒被杀的责任要他担当。

  而只要吴夫之一死,那么困在凌云寨的二千多清军将群龙无首,士气无疑会彻底瓦解,到时候想让他们投降就容易的多了。

  背弃祖宗之人,终究死不足惜!

  孙信掐灭了心中最后的一丝对吴夫之的惋惜,把吴母写的那封催命信收好之后,就和其他人执行起了此行的既定任务。

  衡阳县城是远近闻名的繁华之城,每年的各种税收十分丰厚,张任带人打开府库后,发现里面的白银就存放着将近十五万两。

  孙信和二鼠同样收获极大,他们在县衙的粮库里发现了二十多车的粮食,而且粮车的牵引设备一应俱全,想来就是前些日子汉八旗押运过来的那批粮食,另外粮库了还有二百多袋五十斤重的存粮。

  数量如此庞大的粮食和十五万两的白银让众人无比兴奋,可是一个无奈的现实随即困扰着他们,那就是他们无法把粮食和白银全部带走。

  秦风对于衡阳县城的富庶不是没有考虑过,所以让张任他们把三百匹战马全部带上,为的就是当做搬运的驮马使用,可是要把县衙里的粮食和白银全部搬光,三百匹马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孙信,二鼠,张任三人一商量,决定把白银全部带走,至于粮食能带多少就带多少,而武库里的军械,他们只能望而兴叹了。

  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定,是因为粮食带不走可以一把火烧了,可白银却烧不掉,而军械过去凌云寨确实十分需求,可是现在有二千多被困的清军,他们身上的装备基本都将成为战利品,因此放弃军械也不算太过可惜。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孙信等人忙活完毕,便往县衙里放了一把火,随即满载而归的前往北门,一路上依然十分顺利,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然而到了城门口时,却发现孙信留守在此的那四十七名骑士正在和一伙人对峙,那伙人个个持刀在手,看上去颇为凶悍,可身上穿着的竟然是囚服。

  孙信骑马缓缓上前,面带思索的打量着那伙人,目光最后定格在站在中间看上去像是领头模样的汉子身上,问道:“你是何人?”

  那领头模样的人沉凝了片刻,不答反问道:“你们又是何人?”

  没等孙信回话,那领头汉子身边一个清秀的年轻人已经说道:“峰哥,这些人十有八九是凌云寨的好汉。”

  “没错,我们就是凌云寨的人,而你……”孙信听年轻人称呼领头汉子为峰哥,立马猜到了对方的身份,笑了笑道:“本将没有猜测的话,这位兄弟就是江峰,江把总吧!”

  江峰没想到对方竟然知道自己,面带惊疑道:“你认识我?”

  孙信闪身下马,朝江峰一拱手道:“当然,江把总在青山书院里伏击鞑子,虽然事败被俘,可此等义举本将深感钦佩,今日能遇见江把总和诸位兄弟这样的英雄好汉,本将实乃荣幸之至!”

  听到对方如此夸奖,江峰身边的人都下意识的挺起了腰杆,而江峰自己却是有些汗颜,他在青山书院伏击鞑子只是出于为妻子报仇的义愤,也就是匹夫一怒,血溅三尺的男儿血性,实在称不得是英雄好汉,真要是英雄好汉,又怎么会去个鞑子当差呢!

  孙信无视江峰的惭愧,他是真心看重对方,凡是有勇气和鞑子作对的,孙信都愿意当成手足兄弟,十分诚挚的说道:“江把总,如果你看得起本将,和你的兄弟们来凌云寨入伙,一起去杀鞑子如何?”

  江峰身边的人闻言都露出向往之色,他们今夜趁着城内清军混乱之际,先是用计诱杀了狱卒,逃出之后本来就有投奔凌云寨的打算,却没想到在北门与孙信的人马碰了个正着,好在有人认出了那四十七骑穿的是明军的鸳鸯战袄,不然极有可能会发生误伤。

  在几双充满期待的目光下,江峰却没有立刻答应孙信,而神色复杂的往那穿着汉八旗盔甲的一百多骑兵身上扫了一眼,才向孙信问道:“敢问这位将军,你们身上穿着的盔甲是从何而来的?”

  “哈哈哈……”孙信爽朗的放生大笑,指了指身边的张任和二鼠道:“这个问题还是由张任和二鼠兄弟来告诉你吧!”

  二鼠撇了撇嘴,一脸漫不经心的朝江峰道:“你这人咋这么不利索,明明知道这是汉八旗的盔甲,还问个啥子啊!”

  张任却是客气道:“江兄弟,这盔甲都是从鞑子身上扒下来的。”

  “扒下来的?难不成……”江峰脸孔一下子变的通红,哆嗦着嘴唇,神色无比激动的问道:“那些畜生都被你们给杀了?”

  二鼠不耐烦道:“你这家伙脑袋可真是不利索,不把鞑子杀了,难不成他们还主动把盔甲脱下来给我们啊!”

  “扑通”一声,江峰双膝跪地,不仅没有计较二鼠的出言不逊,反而眼眶泛红的朝他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孙信伸手想把他扶起,却被江峰阻挡,跪着说道:“诸位杀了鞑子,为我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报了仇,那便是我江峰的恩人,从今往后我江峰愿为诸位效死!”

  “自家兄弟,何必如此!”孙信上前握住了江峰的手,把他扶起后说道:“我们凌云寨是三当家做主,江兄弟真要效死,那只要向三当家一人效死便可。”

  江峰先是愣了一下,见孙信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立刻高声道:“得令!”他身旁的兄弟们也都齐声道:“得令!”

  孙信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知道一支军队要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须竖起起一个绝对权威,而经过今夜的巨大胜利之后,凌云寨的权威当然就是秦风,因此即使江峰和秦风素未谋面,但依然需要给江峰一个明确的效忠对象。

  江峰等人加入之后,孙信未防有变,立刻带领所有人前去和秦风汇合。

  而衡阳县城里依然是人心惶惶,户户大门紧闭,竟无人察觉到破城的明军已经离去。

  与此同时,凌云寨里的吴夫之已经从昏迷中苏醒。

  绝境之中的吴夫之知道贝勒爷一死,他也难以活命,可心里到底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朝廷看在他把衡阳县城经营的如此繁华,说不定会放他一条生路。

  有了希望,那便有了动力,吴夫之振奋精神,开始了他的困兽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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